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巡迴輔導實施 B場承辦單位注意事項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巡迴輔導實施
B場承辦單位注意事項

一、    發文
1. 煩請該校依據局端實施計畫注意事項,發文給予該區(B)所有參與學校並包括藝文領域輔導團全員(成員如下)
2. 藝文輔導團參加人員:
陳玉正校長(安和國中)、黃紀生校長(漢口國中)、蔡仁政校長(龍津國中)、林百脩校長(雙十國中)李玉美老師(爽文國中)、鄭安利主任(安和國中)、馬中峰老師(光明國中)、黃永杰老師(惠文高中)、林尹梅組長(萬和國中)、馬美文老師(東山高中) 、黃馨儀老師(安和國中) 、謝志沛副組長(沙鹿國中)
二、    聯絡
1. 煩請聯絡該區分享學校負責教師,提供分享資料電子檔與貴校負責組長,以利貴校製作資料手冊。
三、    當日工作
1. 提供場地及設備。
2. 提供簽到服務人力(報到時間:0830~0900(承辦學校行政團隊處理報到工作事項,簽到冊、報到、簽到……等事宜)
3. 提供所有書面手冊資料。
四、     課程分享
1. 領域課程研究專題專論:0910~0955(輔導員示範課程研發教學分享-藝文多元評量實施 藝文輔導團) —發文需註明
2.4所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分享:0955~1040(四育、大業、龍井、四箴,發文後請先電聯告知該校教學組協助告知該領域)—發文需註明每所15分鐘,需於一周前將分享講義及分享人寄送給承辦學校彙整。
3.各校經驗分享回饋:1040~1115(需指定參與學校回饋、活化列車分享:本次指定回饋學校:惠文、龍津、龍大道、烏日) —發文需註明可先上傳電子檔及當日需繳交藝文相關議題、課程、領域特色內容紙本(以利貴校製作成果冊所需)
六、   綜合座談:1115~1130(可彈性運用)
七、   實施程序:依計畫


ps:發文請提醒資料寄送截止時間及收文信箱地址、承辦人電話。
    煩請貴校於活動辦理一周後完成並寄送成果書面及光碟至專任

輔導員(爽文國中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三街1  李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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