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出者:安藤忠雄建築師研究所
本展規劃為本館建築師安藤忠雄的常設展,由三個主題構成。
第一部份展出亞洲大學‧亞洲現代美術館的設計過程,內容包括工程照片與模型,以及安藤親自繪製的手稿。從一棟建築的發想到造竣,呈現每個階段所需的長期研究以及眾人的熱情投注。
第二部份介紹安藤忠雄在世界各地所設計的美術館。從這些案例中,可以看到安藤分別以獨一無二的建築與藝術方式,形塑出每一座美術館的專屬樣貌。
2014年9月23日 星期二
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評分規準與作業示例
評分規準與作業示例
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可透過觀察、與學生對談、錄音、錄影、紙筆測驗、或報告等方式,蒐集各種學生學習狀況資訊,並依據評量標準中各學習領域(或學科)評核重點,進行學生學習成就評核工作,及檢視課程與教學成效,以作為課程與教學規劃改進之參考。評量標準的使用必然涉及一定程度的教師專業判斷,而作業示例(exemplars)的提供,將有助於確保教師評核具一致性,且可作為教師平時測驗之標準化參照及教育相關研究之用。此外,教師間定期合作和討論為另一項確保評量標準可靠性的重要途徑,藉此逐步建立教師評量專業,鼓勵自行發展作業、評量與評分規準(scoring rubrics)。
評量時,可參考各表現等級的描述,利用多元與多次評量,觀察學生的學習表現,以判斷其學習成果應落於何項等級。值得注意的是,評量標準雖將學生表現分為五等級,但欲瞭解學生表現的實際定位,應於評量學生時優先檢測學生是否具備C等級的表現(通過基本學力),之後再進一步提供較難的評量作業,以確認學生是否已具備A等級和B等級的表現。在未知學生程度時,並不適合直接採用較難的評量方式評斷學生的表現。此外,亦不宜僅透過一次評量或作業,即判斷學生之表現等級。
評分規準
評分規準(scoring rubric)為教師進行教室評量的具體評分準則,此規準須根據評量標準訂定,以作為評估學生於特定作業表現的依據,每個標準均明列達成程度的敘述,以確實反映學生的學習效果。公平、有效、具回饋性為評分規準的三大優點與效益,透過此教學評量工具的定義,老師將能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教學目標,同時也讓學生知道自我精進的目標。
作業示例
作業示例(exemplars)為已蒐集之學生作業評核範例,可作為教師了解評量標準的參考資料,包含「樣卷」及「樣卷說明」兩個部分。樣卷指的是透過作業或評量而取得之各等級學生表現示例;樣卷說明則為依據評分規準將學生表現狀況予以文字描述之說明。舉例來說:國中基測寫作測驗所公布之各級分樣卷即為所謂的作業示例。由於表現標準僅為一般性的說明,作業示例的角色更能幫助使用者更加清楚評分規準定義的級分描述與範圍。作業示例不僅可作為師資培訓與教師專業發展的訓練材料,也能幫助評分者釐清和掌握評分規準,使評分結果更客觀和一致。另外,藉由作業示例也有助於學生了解其表現將如何被評分,並有助於設定目標。
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定期團務會議(期初)會議紀錄
103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辦理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子計畫二輔導團務工作會議
104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工作研討會議
定期團務會議(期初)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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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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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藝術與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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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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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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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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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正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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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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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和國中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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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列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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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輔導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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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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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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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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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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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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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馨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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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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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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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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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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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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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內 容 摘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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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持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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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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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團務工作工作事項討論?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期初工作研討會議議程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輔導團務工作會議暨反省探究專業成長實施計畫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期初工作研討會議議程
壹、
時間:103年09月16日(星期二)9:30
貳、
地點:安和國中
參、
主持人:陳玉正 校長
黃紀生 校長 紀錄:馨儀
肆、
主席致詞
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表演藝術科表現標準
表演藝術科表現標準
內容標準 | 表現等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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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次主題 | A | B | C | D | E |
探索與 表現 | 多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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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表現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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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審美與 理解 | 賞析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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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價值體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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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實踐 與 應用 | 尊重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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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生活融入 | 能具備觀賞表演藝術的興趣與習慣,並主動參與校內外、日常生活中的表演藝術活動,並持續學習。 | 能主動參與校內外、日常生活中的表演藝術活動。 | 能配合參與學校的表演藝術活動。 | 能嘗試觀賞表演藝術活動。 | 未達D級 |
音樂科表現標準
音樂科表現標準
內容標準 | 表現等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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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次主題 | A | B | C | D | E |
探索與表現 | 表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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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創作能力 | 能運用適切的音樂要素與技法進行音樂創作 (註4)。 | 能運用音樂要素與技法進行音樂創作。 | 能運用音樂要素進行音樂創作。 | 能嘗試運用音樂要素進行音樂創作。 | 未達D級 | |
審美與理解 | 鑑賞能力 | 能理解音樂作品的內容,並表達作品所蘊含的美感(註5)。 | 能理解音樂作品的內容,並表達對作品的感受。 | 能大致理解音樂作品的內容,並約略表達對作品的感受。 | 能理解有限的音樂作品內容。 | 未達D級 |
基礎知能 | 能分析音樂作品的基本知識(註6)。 | 能應用音樂作品的基本知識。 | 能瞭解音樂作品的基本知識。 | 能在提示下,說出音樂作品的基本知識。 | 未達 D級 | |
實踐與應用 | 生活應用 | 能在生活中主動參與適合自己性向、興趣或能力的音樂活動,積極展現音樂應用的能力(註7)。 | 能在生活中樂於參與適合自己性向、興趣或能力的音樂活動,展現音樂應用的能力。 | 能在生活中能參與音樂活動,展現音樂應用的能力。 | 能在生活中嘗試參與音樂活動。 | 未達D級 |
合作參與 | 能主動參與歌唱、演奏或創作等集體音樂活動,表現團隊精神與態度(註7)。 | 能樂於參與歌唱、演奏或創作等集體音樂活動,表現團隊精神與態度。 | 能參與集體音樂活動。 | 能嘗試參與集體音樂活動。 | 未達D級 |
備註說明:
註1:歌曲演唱型態可分為獨唱或與人同唱(如:齊唱、頑固伴唱、異曲同唱、輪唱等);清唱或配合音樂演唱;看譜或背譜。
歌曲演唱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歌曲演唱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 (1)演唱技巧:歌唱姿勢、呼吸、共鳴、臺風等。
- (2)作品表現:發音咬字、曲調、節奏、力度、速度等音樂要素之表現。
註2:特定樂器演奏型態可分為獨奏、與人同奏(如:齊奏、頑固伴奏、輪奏、多聲部合奏等);看譜或背譜。
樂器演奏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樂器演奏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 (1)演奏技巧:演奏姿勢、特定樂器演奏技法(如直笛的運氣、運舌、運指等)、聲部獨立性等。
- (2)作品表現:曲調、節奏、力度、速度等音樂要素之表現。
註3:指揮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 (1)指揮技巧:指揮姿勢、拍型手勢、演唱或演奏提示、聲部指引等。
- (2)作品表現:曲調、節奏、力度、速度等音樂要素之表現。
註4:音樂創作的形式可包含作曲、即興與改編等,其評量向度可著重於音樂要素與創作技法的運用、美感與創意的表現、記錄方式的應用等。創作表現能力可包含下列二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 (1)音樂要素,如:節奏、曲調、力度、速度、音色、織度、曲式等。
- (2)創作技法,如:模仿、反覆、對比、頑固音型、持續低音等。
註5:音樂作品的理解與表達方式可包含聽辨、指認、圖文描述、口語回應、肢體回應、唱奏回應等。鑑賞能力可包含下列二
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個面向,其內涵舉例如下:
- (1)作品內容:音樂要素(如:節奏、曲調、力度、速度、音色、織度等)、音樂結構(如:曲式、曲種、風格)、演出形式(如:獨唱/獨奏、合唱/合奏等)。
- (2)作品表達:音樂語彙、文化特色、感受與回應、分析與比較等。
註6:基礎知能係指對於音樂作品基本知識的理解能力,音樂作品的知識可包含音樂要素、音樂結構、演出形式等內容,其表現等級依序為分析、應用、瞭解及說出等層級描述。
註7:生活應用與合作參與之評量宜結合表現能力、創作能力、鑑賞能力或基礎知能等實施。
視覺藝術科表現標準
視覺藝術科表現標準
內容標準 | 表現等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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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次主題 | A | B | C | D | E |
探索與 表現 | 主題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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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技法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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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作品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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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審美與理解 | 鑑賞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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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藝術脈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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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文化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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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實踐 與 應用 | 藝術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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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美感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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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
生活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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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達D級 |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巡迴輔導實施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巡迴輔導實施
D場承辦單位注意事項
一、 發文
1. 煩請該校依據局端實施計畫注意事項,發文給予該區(D區)所有參與學校並包括藝文領域輔導團全員(成員如下)。
2. 藝文輔導團參加人員:
陳玉正校長(安和國中)、黃紀生校長(大墩國中)、蔡仁政校長(順天國中)、林百脩校長(雙十國中) 、楊歭芃校長(大雅國中)、李玉美老師(爽文國中)、李素燕主任(安和國中)、馬中峰老師(光明國中)、黃永杰老師(惠文高中)、林尹梅老師(萬和國中)、馬美文老師(東山高中) 、黃馨儀老師(安和國中) 、謝志沛老師(光正國中)。
二、 聯絡
1. 煩請聯絡該區分享學校負責教師,提供分享資料電子檔與貴校負責組長,以利貴校製作資料手冊。
三、 當日工作
1. 提供場地及設備。
2. 提供簽到服務人力…等 (報到時間:08:30~09:00(承辦學校行政團隊處理報到工作事項,簽到冊、報到、簽到……等事宜) 。
四、
課程分享
1. 領域課程研究專題專論:09:10~09:55(輔導員示範課程研發教學分享-藝文多元評量實施
—藝文輔導團) —發文需註明
2.4所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分享:09:55~10:40本次分享學校:立人國中、五權國中、四張犁國中、北新國中,發文後請先電聯告知該校教學組協助告知該領域)—發文需註明每所15分鐘,需於一周前將分享講義及分享人寄送給承辦學校彙整。並註明書面可先上傳電子檔及當日需繳交藝文相關議題、課程、領域特色內容紙本(以利貴校製作成果冊所需)。
3.各校經驗分享回饋:10:40~11:15需指定參與學校回饋、活化列車分享:本次指定書面或當日現場回饋學校:大德國中、崇德國中、三光國中、太平國中 —發文可註明書面可先上傳電子檔。
六、 綜合座談:11:15~11:30(可彈性運用)
七、 實施程序:依計畫
ps:發文請提醒資料寄送截止時間及收文信箱地址、承辦人電話。
煩請貴校於活動辦理一周後完成並寄送成果書面及光碟至專任
輔導員:
李玉美 爽文國中—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 0937-7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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