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表演藝術科概念統整說明

表演藝術科概念統整說明 

內容標準概念統整說明
主題次主題
探索

表現
多元能力藉由表演藝術的教學內涵,開發與培養學生的表演藝術多元能力。
表現創作經由對生活與環境的體察,能以作品傳達情感與價值觀。
審美

理解
賞析比較透過欣賞與認識各種表演藝術,培養學生鑑賞能力,進而能比較表演藝術文化之異同。
價值體認藉由學生對各地表演藝術文化的學習與資料蒐集,體會與認識表演藝術的多元價值。
實踐

應用
尊重認同參與並支持表演藝術活動,落實學生基本禮儀及尊重表演藝術的態度。
生活融入落實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參與表演藝術的習慣,並持續學習。
備註說明:

一、表演藝術的教學內涵舉例如下:
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亦為課程目標。
二、表演藝術的多元能力舉例如下:
感官開發、創造力與想像力、語言能力、自我認識、音樂能力、美感統合與表現、肢體運動能力及人際關係。
三、表演藝術的基本元素
(一)表演者。教學內容-身體、聲音、情感、角色及創作。
(二)觀 眾。教學內容-社會及美學的規則;欣賞、理解、發現表演及戲劇元素。
(三)空 間。教學內容-特定時空;被選取的場景;整體調度與管理。
四、表演藝術的創作元素
(一)表演藝術的創作:明確情節、主題內容的戲劇、舞蹈、傳播媒體等。
(二)聲音、肢體動作與道具在表演藝術上準確性的表現:人物、職業、心理、情緒、道德、事件、物品、環境等。
(三)傳統與非傳統表演藝術特色的分析、模仿與創新:傳統舞蹈身段、地方戲曲、民俗曲藝、兒童劇場、歌舞劇、 現代戲劇、流行舞蹈。
(四)即興與創作表演:以情境表達、肢體模仿、身體控制、造型呈現等,表演一段完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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