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蔣勳、許芳宜演講

演講者:蔣勳
講題:談馬的藝術─竇加的馬
時間:
2014/12/20(六)2:30-4:30pm
地點:臺中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4樓,請由惠中路大門進入) 

【關於蔣勳】 
蔣勳老師以藝術創作、美學評論與中文寫作活躍於藝壇,以富有人性情感的文筆書寫入畫,將藝術,轉化為條理清晰的哲思,傳播對美的感動,是台灣國民美學教育的重要推手。

台中市ART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工作紀錄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有效教學課程研發暨多元評量模組建置實施
台中市ART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工作紀錄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F區(后里國中)示範教學成果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3學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F區(后里國中)示範教學成果

巡迴輔導實施 F場承辦單位注意事項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巡迴輔導實施
F場承辦單位注意事項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領域召集教師-有效教學課程增能研討會實施紀錄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3學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領召會議暨增能研習紀錄

領域召集教師-有效教學課程增能研討會實施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領域召集教師-有效教學課程增能研討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
(二)    103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總體計畫。
二、目標:
(一)進行教育部相關政策宣導,協助領域教師掌握現階段藝術教育政策。
(二)組織縣內各校領域教師,提供系統化的教學資源與策略。
(三)強化各校教學研究會功能,推動校內領域課程研究風氣
(四)辦理會議、座談、研習,協助教師開發有效教學策略,改變評量方式及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五)整合藝術與人文教學資源,提供教師教學資源分享平台。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安和國中。
四、實施對象: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全體團員、本市各公立國民中學、完全中學國中部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召集教師。
五、辦理期間:10303月至12月。
六、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安和國中。
七、實施方式:
(一)實施日程表: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領域召集教師-有效教學課程增能研討會實施一覽表
研討時間:1031118
 
研討日期
研討地點
參與學校
第二場
1118
安和國中
全市各公立國民中學及完全中學(國中部)
(二)研討流程::

103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
領域召集教師-有效教學課程增能研討會實施流程表
研討日期: 103 11 18
  
      
/主持人
 
08:30-09:00
     
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員

09:00-09:30
國中活化教學列車影片推廣
國中組輔導員
各校領域召集教師

09:30-09:40
   
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
陳玉正校長

09:40-11:20
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
増能研習
(視覺藝術)
臺中動畫飛行館
楊婉儀館長
陳竜偉老師

11:20-11:30
交流時間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國中組輔導員
各校領域召集教師
領域教學小組運作及教學遭遇問題調查表
11:30-11:50
  學校領域教學小組運作
遇問題研擬解決方案專業對談
八、報名方式:逕上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九、預期效果:
(一)強化領域教學研究會功能,推動校內領域課程研究風氣,提升教師教學成效。
(二)有效傳達教育部與教育處相關教育政策及教育活動。
(三)有效協助解決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課程與教學之問題。
(四)提供領域教師教學相關問題的溝通管道。
十、著作權歸屬及利用規範:
講綱及成果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網站,同意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下載或列印。
十一、    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已報名之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時,應向服務機關學校敘明理由,經同意後函報承辦單位備查,並副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計畫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如附件一)
十三、    成效與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講綱、調查表件..等)彙整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三)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四)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領召會議暨增能研習紀錄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3學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領召會議暨增能研習紀錄